一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负责学院有关教学、科研、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实习基地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计划和相关制度的制定。

二、会同党总支书记拟定党建、宣传和安全工作。

三、会同党总支副书记拟定学生工作。

四、会同教学副院长研究专业布局、教学计划、课程设置、教育改革、教务管理等工作,组织教学团队开展教研活动。

五、会同科研副院长做好资产的申报、登记、报废、清产、核资等工作,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,建设科技创新团队,选拔学科带头人,培养学术梯队。

六、负责教师聘任和年终考核,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本职工作。

七、负责学院经费的使用和审批。

八、负责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,积极拓展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合作,努力提高学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