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性质

教学委员会是负责指导本院教学改革、教学管理、教学实施工作的咨询和审议机构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1.负责审议本院教学改革、教学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划、方案。

2.负责审议本院专业设置、重点课程确定及教材建设规划。

3.指导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、课程设置及教学检查工作。

4.推荐审议本院教学改革、师资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资助项目,并协助学校组织检查、验收。

5.推荐本院各类教学项目的申报并督导实施。

6.收集并研究分析教与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,并向学院提出改进意见。

7.向学院提出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和晋升教师职务的有关建议。

8.审议与处理其它教学方面的重大事宜。

三、组织形式

1.由学院所有班子成员、教研室主任以及有丰富教学经验并热心于教学研究改革的教师组成,教学副院长为主任委员。

2.每三年换届。

3.根据会议需要,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参加。

4.根据工作需要,不定期召开全体委员工作会议。